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展演場地
申請

::: 臺北市街頭藝人登記及展演申請平台 / 展演場地申請 / 捷運劍南路站 / A場地
捷運劍南路站
»捷運劍南路站
[[[p]]][[[b]]]3號出口廣場[[[/b]]][[[/p]]] [[[p]]][[[span style="color:#FF0000;"]]][[[strong]]]*自2023/3/1起,若街頭藝人發生擅自將展演時段提供他人使用、未獲展演許可逕自使用、展演人員與活動內容等與展演許可不符等情況,罰則修訂為1年內累計違反2次,則1年內禁止於本公司場地展演。[[[/strong]]][[[/span]]][[[/p]]] [[[p]]]●時段限制:早場10:00-16:50、晚場17:00-21:00[[[/p]]] [[[p]]]●街頭藝人類型限制:[[[/p]]] [[[ol]]] [[[li]]]場地A:視覺藝術類、工藝藝術類(不得用火或涉及現場加熱食品或物品)、表演藝術類(限4人以下團體及個人,不得展演技藝、雜耍、且不得使用電子鼓及傳統爵士鼓);表演藝術類得使用擴音設施,應遵守音量之相關規定,且擴音設施聲音方向應遵照附圖14之規定。[[[/li]]] [[[li]]]場地B:視覺藝術類、工藝藝術類(不得用火或涉及現場加熱食品或物品)[[[/li]]] [[[/ol]]] [[[p]]]●街頭藝人人數限制:A、B場地各1組[[[/p]]] [[[p]]]●備註:[[[/p]]] [[[ol]]] [[[li]]]場地A街頭藝人使用擴音設施不得違反音量分貝標準,本公司現場管理人員得以下列標準擇一進行量測:[[[/li]]] [[[/ol]]] [[[ol start="1" style="list-style-type: lower-alpha;"]]] [[[li]]]優先採用標準:以距離擴音設施音源水平投影距離3公尺,且聲音感應器應置於離地面或測量樓層之樓板延伸線1.2-1.5公尺間量測,10:00-19:00為77分貝,19:00-21:00為62分貝。[[[/li]]] [[[li]]]背景噪音吵雜時:以距離擴音設施音源水平投影距離10公分,且聲音感應器應置於離地面或測量樓層之樓板延伸線1.2-1.5公尺間量測,10:00-19:00為106.5分貝,19:00-21:00為91.5分貝。[[[/li]]] [[[/ol]]] [[[ol start="2"]]] [[[li]]]街頭藝人展演如有音量過大情形,本公司得請環保單位依據環保署噪音管制標準執行噪音量測,街頭藝人如遭環保單位告發取締,罰款應由街頭藝人自行負責。[[[/li]]] [[[/ol]]] [[[p]]][[[span style="color:#FF0000;"]]]●街頭藝人請詳閱[[[u]]]「臺北捷運公司提供街頭藝人展演空間及使用規範」(詳附件1、2)[[[/u]]],[[[/span]]][[[span style="color:#FF0000;"]]]展演當日請務必先至車站詢問處簽到,並於離場前至車站詢問處簽退。[[[/span]]][[[/p]]] [[[p]]]●登記成為街頭藝人或網頁操作相關事宜請洽 台北市文化局/聯絡電話:1999 #3531、3556[[[/p]]] [[[p]]]●場地展演申請相關事宜:[[[/p]]] [[[p]]] 聯絡窗口:內湖段辦公室(位於文德站)/聯絡電話:02-2782-8660 分機6602[[[/p]]]
»A場地 (表演藝術類,視覺藝術類,工藝藝術類)
»登記公告內容
2023/3/31 早場
正取1
蘇利雄2吋大頭照(另開新視窗)(另開新視窗)

蘇利雄
表演藝術類
橫笛、簫、口琴吹奏、吉他彈奏
橫笛、簫、口琴吹奏、吉他彈奏
»QRcode
掃描QRcode可獲得本次展演點使用許可訊息。
捷運劍南路站_A場地_日期/時段:2023/3/31 早場
臺北市街頭藝人登記及展演申請平台
臺北市街頭藝人登記及展演申請平台 臺北市文化局

本網站依無障礙網頁設計原則建置,網站主要分為二大區塊 :
(1) 上方選單區,定位點位於上選單區塊左側。
(2) 主要內容區,定位點位於內容區塊上方。
.Alt+U(Chrome、IE)、Alt+Shift+U(FireFox):上方選單區,為本網站的主要連結選單。
.Alt+C(Chrome、IE)、Alt+Shift+C(FireFox):主要內容區,呈現各單元網頁內容資訊。

Copyright © 2020 版權所有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地址:11008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
電話:1999#3531、3556,外縣市請撥 02-27208889。 通過AA無障礙網頁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