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展演時段: 星期六 -日及國定假日 15:00-17:00 與18:00-21:00(此時段禁止打擊類型展演) 二、展演類型: 表演藝術類、視覺藝術類、工藝藝術類,1組。 三、展演相關規定: 遵守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及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 四、本場地每日開放往後15日之場地檔期申請 (例如: 5/5開放申請 5/6-5/20場地)。以先申請者優先使用。
場地管理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南港公園管理所 電話: 02-27834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