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申請規則
所在地址:內湖路二段175號,國立台灣戲曲學院旁
管理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花卉試驗中心
電 話:02-26586601
一、展演時段: 10:00~22:00
二、展演類型: 表演藝術類、視覺藝術類、工藝藝術類,藝人限制共1組。
三、展演相關規定:
1. 該場地如已經他單位申請獲准,當日全天將不開放街頭藝人使用。
2.遵守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及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於112年1月31日起展演時禁止使用發電機、擴音機。
四、本場地每日開放往後15日之場地檔期申請(例如:5/5開放申請5/6-5/20場地), 以先申請者優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