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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台北地下街
»臺北市台北地下街
台北市市民大道一段100號B1
[[[p]]]「台北地下街」為全國最具規模、最長的地下街,擁有三捷二鐵(台鐵、高鐵、捷運、捷運松山線北門站及桃園機場捷運線),並與 京站(臺北轉運站)連接,全長825公尺,有28個出入口,並有專用停車場〈約400個車位〉,交通四通八達,非常便利。[[[br /]]] [[[br /]]] 全區分為服飾、雜項、電子、美食等四大區域,供應全方位的商品,有服飾、生活用品、手工藝品、及台灣特色小吃等等,其中最具特色為電玩、動漫、公仔及轉蛋商店,堪稱“台北秋葉原”[[[/p]]] [[[p]]]全年無休,不懼氣候變化,冬暖夏涼,是適合全家老幼、青少年休閒的最佳購物商圈[[[/p]]]
臺北市台北地下街(另開新視窗)
展演點名稱開放表演類型登記申請展演公告
»預約電話
陳小姐(02)2559-4566轉510
»預約說明
[[[p]]][[[strong]]] ※申請資格:具有街頭藝人活動許可證[[[/strong]]][[[/p]]] [[[p]]] [[[strong]]]※ 展演時間:12號廣場:[[[/strong]]]星期一~星期日(第一場12:00~16:00;第二場16:30~20:30)[[[/p]]] [[[p]]] 6[[[strong]]]號廣場:[[[/strong]]]星期一~星期日 12:00-20:00[[[/p]]] [[[p]]][[[strong]]] ※登記方式:(3種方式擇一)[[[/strong]]][[[/p]]] [[[p]]][[[strong]]] [[[/strong]]]a.演出表紙本(現場領取-Y3-Y5間借問站)[[[/p]]] [[[p style="margin-left: 40px; text-align: justify;"]]] b.電話登記2559-4566#510陳小姐(第一次表演,請E-mail街頭藝人證照直接網路申請)[[[/p]]] [[[p style="margin-left: 40px; text-align: justify;"]]] c.E-MAIL :star821212@gmail.com (第一次寄e-mail,請電話通知是否收到信件;承辦人收到mail會回覆,若未收到回覆請來電確認)[[[/p]]] [[[p style="margin-left: 40px; text-align: justify;"]]]1.第一梯次(申請每月1日至15日表演者),請於[[[strong]]]前一個月16日至20日[[[/strong]]]下午六點前繳交資料。[[[/p]]] [[[p style="margin-left: 40px; text-align: justify;"]]]2.第二梯次(申請每月16日至31日表演者),請於[[[strong]]]當月1日至5日[[[/strong]]]下午六點前繳交資料。[[[/p]]] [[[p style="margin-left: 40px; text-align: justify;"]]][[[strong]]](以上演出資料遲繳視同放棄申請)[[[/strong]]][[[/p]]] [[[p style="margin-left: 40px; text-align: justify;"]]]4.登記時段如有兩組以上街頭藝人同時登記時,以弱勢團體為主或是抽籤決定。[[[/p]]] [[[p style="margin-left: 40px; text-align: justify;"]]]5.開放登記後,若該展演點已受理其他單位申請活動或是本地下街臨時狀況需用場地,會另行通知表演者,當日場地將不開放街頭藝人使 用,申請者不得有異議。[[[/p]]] [[[p]]][[[strong]]]※ 展演公告:[[[/strong]]][[[/p]]] [[[p]]] 1. 經申請登記完成後,[[[strong]]]每月10日([[[/strong]]]第二梯次)、[[[strong]]]25日[[[/strong]]](第一梯次),演出表將公告於台北地下街行政中心櫃台;[[[/p]]] [[[p]]] 可電話詢問,或至現場領取演出時間表;Mail登記者會再以電子信箱回覆通知 。[[[/p]]] [[[p]]] 2.取消登記:欲取消表演,請於表演[[[strong]]]前3日[[[/strong]]]來電取消,經發現該表演日展演者未到而未告知,[[[/p]]] [[[p]]] 將取消下個梯次表演申請。[[[/p]]]
»場地申請規則

※登記使用範圍第6廣場(紅框線內)-非音樂性靜態表演,例如繪畫、創意工藝等→每場可申請兩組街頭藝人(分南北兩區域)

                         第12廣場-音樂類表演,例如吉他、薩斯風 、小提琴等→每場可申請一組街頭藝人

※注意事項

  1. 表演前,街頭藝人本人需到現場登記,並向行政中心出示許可證,不可人未到先請人代登記之行為,且展演中不可有他人頂替冒充之情形。

  2. 如需使用電力,請自行攜帶電箱或是付費使用

  3. 音量限制展演音量過大影響本地下街店鋪、客人而遭投訴者,管理單位視情況可請展演者調整音量,經勸導兩次而無改善,將不適合於地下街表演,取消展演資格

  4. 需借用椅子,可向行政中心登記並押證件,不得損壞或弄髒借用物品,損害者照價賠償。


臺北市台北地下街場地申請規則附件1(另開新視窗)
臺北市台北地下街場地申請規則附件2(另開新視窗)
臺北市街頭藝人登記及展演申請平台
臺北市街頭藝人登記及展演申請平台 臺北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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