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展演時間:10:00-20:00
二、展演類型:表演藝術類、視覺藝術類、工藝藝術類、紀念碑旁1組、拱橋池畔1組、杏壇前1組計3組。
三、展演相關規定:遵守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及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
因民眾多次反映演奏音量過大,於111年4月7日起拱橋池畔1組、杏壇前1組停止使用擴音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