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兒童新樂園-樹蛙表演場
<p><b>(A)樹蛙表演場</b></p>
<p><strong><span style="color:#FF0000;">*自2023/3/1起,若街頭藝人發生擅自將展演時段提供他人使用、未獲展演許可逕自使用、展演人員與活動內容等與展演許可不符等情況,罰則修訂為1年內累計違反2次,則1年內禁止於本公司場地展演。</span></strong></p>
<p>●聯絡窗口:兒童新樂園遊客服務中心</p>
<p>●聯絡電話:02-2833-3823分機105或106</p>
<p>●時段限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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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早場09:00-13:00、晚場13:00至閉園,非寒、暑假之週一為休園日不開放</li>
</ol>
<p style="margin-left: 40px;">註:開閉園時間如下:</p>
<p style="margin-left: 40px;">(1)寒、暑假及連續假期:09:00-20:00,連續假期收假日09:00-18:00</p>
<p style="margin-left: 40px;">(2)非寒、暑假:週二至五09:00-17:00;週六、日09:00-18:00</p>
<ol>
<li value="2">農曆除夕為休園日,全天不營業。如遇特殊情況,則以公布內容為準。</li>
<li><strong><span style="color:#FF0000;">表演日如遇園區辦理節慶或大型活動時,街頭藝人當日表演時間至16時止,惠請配合。</span></strong></li>
</ol>
<p>●街頭藝人類型限制:<b>表演藝術類</b>(現場表演之戲劇、默劇、丑劇、舞蹈、歌唱、演奏、魔術、民俗技藝、雜耍、偶戲、詩文朗誦及行動藝術等)</p>
<p>●街頭藝人人數限制:限1組</p>
<p>●備註:</p>
<ol>
<li>場地使用規範、變更或取消、違規記點及處分等,依「臺北市立兒童新樂園樹蛙廣場表演申請須知」規定辦理。</li>
<li>樹蛙表演場(A)同時開放個人、政府機關、各級學校或經政府登記立案之企業、公司行號、公私立團體及臺北市街頭藝人申請,若表演時間相同或重疊時,以一般個人及表演團體優先排入,其中又以表演人員為學生者優先。</li>
<li><span style="color:#000000;"><strong>為減少街頭藝人演出過程不慎造成觀眾受傷之風險,請街頭藝人現場展演配合如下:</strong></span></li>
</ol>
<p style="margin-left: 40px;"><span style="color:#000000;"><strong>(1)除「樹蛙表演場」點位外,其餘各點位禁止執行拋鈴、立方體、大環…等較大動作之動態表演。</strong></span></p>
<p style="margin-left: 40px;"><span style="color:#000000;"><strong>(2)街頭藝人應審酌表演內容,並與觀眾維持適當之表演距離,以維護遊客及表演者雙方權益。</strong></span></p>
<ol start="4">
<li><span style="color:#0000FF;"><u><strong>申請前請至兒童新樂園園區活動行事曆查看即時活動資訊</strong></u></span>(<a href="https://ssl.metro.taipei/tcapbooking/ParkCal.aspx" target="_blank" title="園區活動行事曆(另開新視窗)">https://ssl.metro.taipei/tcapbooking/ParkCal.aspx</a>)。</li>
</ol>
<p><span style="color:#FF0000;">●街頭藝人請詳閱<u>「臺北捷運公司提供街頭藝人展演空間及使用規範」(詳附件1、2)</u>,展演當日請務必先至兒童新樂園遊客服務中心簽到,並於離場前至兒童新樂園遊客服務中心簽退。</span></p>
<p>●登記成為街頭藝人或網頁操作相關事宜請洽 台北市文化局/聯絡電話:1999 #3531、3556</p>
»A (表演藝術類)
樹蛙表演場
»登記公告內容
正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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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式扯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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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稱:《平平仄仄平》
作品簡介: 扯鈴,是源於東方的傳統技藝。至今有了全球化的發展。 舞動時,其韻律是詩,流動如書畫。直的扯,橫著甩,像平仄。 平仄間,有四聲。而扯鈴恰可如平、上、去、入一般,在空間中詮釋音聲流動的軌跡,在流轉間醞釀詩意。 本作品雜揉了扯鈴、書法,與互動演出。試圖在現代技術的基礎下,重新建構出流動的東方美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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