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公告]大安森林公園場地登記方式異動
<p>為提升展演空間之使用效能,並使規劃更臻完善,自2025年2月21日起,大安森林公園最新公告及注意事項如下:<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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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登記方式:<br />
(一)登記資格:依「臺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展演活動管理辧法」領有街頭藝人展演許可證的街頭藝人。<br />
(二)表演展演類型:表演藝術類、視覺藝術類、工藝藝術類。<br />
(三)登記時間:第一梯次申請時間為每月1至3日17:00止,線上申請當月下半月之展演時段;第二梯次申請時間為每月21至22日17:00止,線上申請次月上半月之展演時段。(例:3月1日至3日登記3月16至31日之表演地點),每月抽籤2次,僅只以上登記時間辦理相關作業,若超過時間恕不受理登記。同一場地同一時段如有2組以上同時登記,則由電腦抽籤決定登記者。<br />
>>場地公告:經抽籤完成後,將申請人登記姓名列入排班表內。並於登記網站公告表演名單。表演場次業經公告後,請準時按排班表演及使用場地。</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