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具有街頭藝人活動許可證
※ 展演時間:12號廣場:14:00~19:00(限樂器類表演,不得以歌唱伴奏等其他方式表演)
6號廣場:星期一~星期日 12:00-20:00(限繪畫類)
※登記規範:
登記使用範圍
- 12號廣場-限樂器類表演(例如:薩斯風、小提琴、豎琴…等);
禁止歌唱、魔術、舞蹈…等其他演出方式。
※預約登記方式:
1. 登記方式:
第一次申請
a.現場演出表登記,請攜帶街頭藝人證照影本作登記。
b.E-MAIL:star821212@gmail.com, ( 請檢附街頭藝人證照或弱勢團體附身障證明,直接登記需要的場次,若兩天沒收到回覆,請電話詢問。)
c.電話登記2559-4566#510陳小姐(限已申請過)
2.每梯次(半個月)一人最多登記7天表演場次。
3.登記與公告時間

- 開放登記後,若該展演點已受理其他單位申請活動或是本地下街臨時狀況需使用場地,會另行通知表演者,當日場地將不開放街頭藝人使用〈無法另補其他表演時間〉申請者不得有異議。
※展演臨時遞補:無人登記之展演時間,恕不接受當天現場登記表演。
※ 展演公告:
- 經申請登記完成後,每月10日(第二梯次)、25日(第一梯次),演出表將公告
於台北地下街行政中心櫃台,不另行通知,可電話詢問,或至現場領取。
E-mail申請者會提供演出表雲端連結可自行查詢。
- 取消登記:欲取消場次者,最晚展演前1日來電取消,如遇展演日表演者未到, 且未請假告知,將取消下個梯次表演申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