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申請規則
本場地開放使用至113年11月30日止,後續不再受理申請。
榮星花園公園
所在地址:民權東路1號
管理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圓山公園管理所
電 話:02-25850192#217
開放展演時間: 113年11月起假日不開放,僅開放平日早場 10:00-13:00 午場 14:00-17:00 晚場 18:00-20:00
»場地申請流程與規則
- 依本府「臺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展演活動管理辦法」(以下稱管理辦法)第七條辦理。
- 參與展演人員均須先完成街頭藝人登記,並於平台登記申請,經系統回復確認,取得許可使用後,始得依核准時間、地點、內容進行展演。
- 本場地於展演日期前15日始開放申請(例如:5/20展演活動,最早於5/5開放申請,最遲須於5/19完成申請) ,最遲於展演前1上班日下午5時前完成登記,並以先申請登記者優先使用。
- 本處保留場地使用優先權利,如配合活動需取消原核准項目,最遲應於展演前1日通知展演人員,展演人員不得拒絕或要求任何補償。
- 場地如已有其他單位申請辦理活動,當日全日將不開放街頭藝人使用
»場地使用規則
- 展演人員須遵守管理辦法規定。
- 依本處臺北市街頭藝人開放空間展演違規紀錄單稽查,違規經勸導未改善者,將予以停權。
»個別場地規定
1.112年2月1日起,因榮星街頭藝人表演場地過近,2場地音樂表演會相互干擾,故如有1場地音樂表演,另1場地只可靜態街頭藝人表演,敬請配合。
2.提醒各位如有申請場地因有要事無法如期前往表演活動者,請盡早自行線上做取消或來電告知取消,以免影響其他人權益,敬請配合。
3..擴音器使用請降低音量(陳情案件多將會禁用),表演項目如樂器項目,請確實填寫如有不實,稽查屬實會請立即停止演出,敬請配合。
4.靠民權東路與建國路口空地,非街頭藝人位置,若在非展演點表演,被發現拍照檢舉,會記點達3點後,依規定停止在榮星展演1年。
榮星花園公園場地申請規則附件1_PDF下載(另開新視窗)
榮星花園公園場地申請規則附件2_PDF下載(另開新視窗)
榮星花園公園場地申請規則附件3_PDF下載(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