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放時間: 除休館日外,全年對外開放,每日開放表演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
二、申請類型: 表演藝術類。 (現場表演之戲劇、默劇、丑劇、 舞蹈、歌唱、演奏、魔術、民俗技藝、雜耍、偶戲、詩文朗誦及行動藝術 等項目)
三、表演規範: 詳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街頭藝人管理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