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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 臺北市街頭藝人登記及展演申請平台 / 訊息公告 / [重要公告]111年3月1日起,北北基桃街頭藝人證,四地通用。
»[重要公告]111年3月1日起,北北基桃街頭藝人證,四地通用。
2022/3/1 10:54:10

本市街頭藝人登記制上路已屆一年,自今年起桃園市開放申請街頭藝人登記證,並加入與北北基合作,未來民眾取得登記證後可至本市、新北市、基隆市及桃園市各開放場地申請展演,以擴大展演場域及促進藝文展演交流。

原持有本市街頭藝人證者,若欲至桃園市開放展演空間表演,需同意交換資料至桃園市,請先登入會員中心>帳號資料進行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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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街頭藝人登記及展演申請平台 臺北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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