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兒童新樂園
臺北市兒童新樂園(樹蛙表演場以外場地)
(B)1樓飛船前方區域、(C)1樓售票處後方區域、(D)1樓保全室後方區域、(E)1樓海洋總動員前方區域、(F)3樓摩天輪前方區域、(G)3樓宇宙迴旋旁區域
*自2023/3/1起,若街頭藝人發生擅自將展演時段提供他人使用、未獲展演許可逕自使用、展演人員與活動內容等與展演許可不符等情況,罰則修訂為1年內累計違反2次,則1年內禁止於本公司場地展演。
●聯絡窗口:兒童新樂園遊客服務中心
●聯絡電話:02-2833-3823分機105或106
●時段限制:
- 寒、暑假及連續假期:09:00-20:00,連續假期收假日09:00-18:00
- 非寒、暑假:週二至五09:00-17:00;週六、日09:00-18:00
- 農曆除夕為休園日,全天不營業。如遇特殊情況,則以公布內容為準。
●街頭藝人類型限制:表演藝術類(現場表演之戲劇、默劇、丑劇、舞蹈、歌唱、演奏、魔術、民俗技藝、雜耍、偶戲、詩文朗誦及行動藝術等)
●街頭藝人人數限制:B、C、D、E、F、G各限1組
●備註:
- 場地使用規範、變更或取消、違規記點及處分等,依「臺北市立兒童新樂園樹蛙廣場表演申請須知」規定辦理。
- 為減少街頭藝人演出過程不慎造成觀眾受傷之風險,請街頭藝人現場展演配合如下:
(1)除「樹蛙表演場」點位外,其餘各點位禁止執行拋鈴、立方體、大環…等較大動作之動態表演。
(2)街頭藝人應審酌表演內容,並與觀眾維持適當之表演距離,以維護遊客及表演者雙方權益。
- 申請前請至兒童新樂園園區活動行事曆查看即時活動資訊(https://ssl.metro.taipei/tcapbooking/ParkCal.aspx)。
●街頭藝人請詳閱「臺北捷運公司提供街頭藝人展演空間及使用規範」(詳附件1、2),展演當日請務必先至兒童新樂園遊客服務中心簽到,並於離場前至兒童新樂園遊客服務中心簽退。
●登記成為街頭藝人或網頁操作相關事宜請洽 台北市文化局/聯絡電話:1999 #3531、3556
»B (表演藝術類)
1樓飛船前方區域
»登記公告內容
正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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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小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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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藝術.互動雜耍小丑.水晶球.八字環.呼拉圈.武幻.彩虹彈簧.氣球.丟球.溜溜球.行動雕像.默劇.跳舞
工藝藝術類:金屬線編織及複合媒材創作.金工.陶藝.串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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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藝術:以各種不同的角色帶著觀眾一起進入互動雜耍的遊戲世界
工藝藝術:金屬線編織包寶石或石頭複合媒材變成飾品.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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