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公園(北投區)
<p>北投公園1號點噴水池及2號點露天劇場 (113.12.09更新)</p>
<p>所在地址:中山路及光明路口</p>
<p>管理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陽明山公園管理所</p>
<p>電 話:02-28832130</p>
<p>開放展演時間:早場10:00-13:00 午場14:00-17:00 </p>
<p>113年1月1日起1號噴水池旁開放展演時段及類型:每周一至周五:開放視覺藝術類、工藝藝術類,1組,周六至周日:開放表演藝術類、視覺藝術類、工藝藝術類,1組。</p>
<p>113年12月9日起2號露天劇場開放展演時段及類型:每周日至周六10:00至17:00共二個場次,開放視覺藝術類、工藝藝術類1組。</p>
»場地申請規則
北投公園1號點噴水池及2號點露天劇場
所在地址:中山路及光明路口
管理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陽明山公園管理所
電 話:02-28832130
開放展演時間:早場10:00-13:00 午場14:00-17:00 晚場18:00-22:00
>>場地申請流程與規則
一、依本府「臺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展演活動管理辦法」(以下稱管理辦法) 第七條辦理。
二、參與展演人員均須先完成街頭藝人登記,並於平台登記申請,經系統回復確認,取得許可使用後,始得依核准時間、地點、內容進行展演。
三、本場地於展演日期前15日始開放申請 (例如:5/20展演活動,最早於5/5開放申請,最遲須於5/19完成申請),最遲於展演前1上班日下午5時前完成登記,並以先申請登記者優先使用。
四、本處保留場地使用優先權利,如配合活動需取消原核准項目,最遲應於展演前1日通知展演人員,展演人員不得拒絕或要求任何補償。
五、場地如已有其他單位申請辦理活動,當日全日將不開放街頭藝人使用。
>>場地使用規則
一、展演人員須遵守管理辦法規定。
二、依本處臺北市街頭藝人開放空間展演違規紀錄單稽查,違規經勸導未改善者,將予以停權。
>>個別場地規定
一、1號點(噴水池)不得使用發電機,使用擴音設施應遵守音量之相關規定,不得超過噪音音量管制標準10:00-17:00 77分貝 17:00-22:00 62分貝。
二、2號點(露天劇場)不得使用發電機與擴音設施。(自113年12月9日起實施)
三、113年1月1日起1號噴水池旁開放展演時段及類型:每周一至周五:開放視覺藝術類、工藝藝術類,1組,周六至周日:開放表演藝術類、視覺藝術類、工藝藝術類,1組。
四、113年12月9日起2號露天劇場開放展演時段及類型:每周日至周六10:00至17:00共二個場次,開放視覺藝術類、工藝藝術類1組。
北投公園(北投區)場地申請規則附件1_PDF下載(另開新視窗)
北投公園(北投區)場地申請規則附件2_PDF下載(另開新視窗)
北投公園(北投區)場地申請規則附件3_PDF下載(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