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樹蛙表演場
*自2023/3/1起,若街頭藝人發生擅自將展演時段提供他人使用、未獲展演許可逕自使用、展演人員與活動內容等與展演許可不符等情況,罰則修訂為1年內累計違反2次,則1年內禁止於本公司場地展演。
●聯絡窗口:兒童新樂園遊客服務中心
●聯絡電話:02-2833-3823分機105或106
●時段限制:
- 早場09:00-13:00、晚場13:00-17:00(延長營運日為13:00至閉園)
- 農曆除夕為休園日,全天不營業。如遇特殊情況,則以公布內容為準。
●街頭藝人類型限制:表演藝術類(現場表演之戲劇、默劇、丑劇、舞蹈、歌唱、演奏、魔術、民俗技藝、雜耍、偶戲、詩文朗誦及行動藝術等)
●街頭藝人人數限制:限1組
●備註:
- 場地使用規範、變更或取消、違規記點及處分等,依「臺北市立兒童新樂園樹蛙廣場表演申請須知」規定辦理。
- 樹蛙表演場(A)同時開放個人、政府機關、各級學校或經政府登記立案之企業、公司行號、公私立團體及臺北市街頭藝人申請,若表演時間相同或重疊時,以一般個人及表演團體優先排入,其中又以表演人員為學生者優先。
- 為減少街頭藝人演出過程不慎造成觀眾受傷之風險,請街頭藝人現場展演配合如下:
(1)除「樹蛙表演場」點位外,其餘各點位禁止執行拋鈴、立方體、大環…等較大動作之動態表演。
(2)街頭藝人應審酌表演內容,並與觀眾維持適當之表演距離,以維護遊客及表演者雙方權益。
- 申請前請至兒童新樂園園區活動行事曆查看即時活動資訊(https://ssl.metro.taipei/tcapbooking/ParkCal.aspx)。
●街頭藝人請詳閱「臺北捷運公司提供街頭藝人展演空間及使用規範」(詳附件1、2),展演當日請務必先至兒童新樂園遊客服務中心簽到,並於離場前至兒童新樂園遊客服務中心簽退。
●登記成為街頭藝人或網頁操作相關事宜請洽 台北市文化局/聯絡電話:1999 #3531、3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