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展演場地
申請

::: 臺北市街頭藝人登記及展演申請平台 / 展演場地申請 / 捷運淡水站北穿堂 / 1號點
捷運淡水站北穿堂
»捷運淡水站北穿堂
[[[p]]][[[b]]]北穿堂[[[/b]]][[[/p]]] [[[p]]][[[span style="color:#FF0000;"]]][[[strong]]]*本場地申請方式自2023/3/1起,改為每日於淡水站詢問處現場受理當日展演申請,若有2組以上街頭藝人申請,則於現場抽籤決定,身心障礙街頭藝人得委託本公司代抽展演場地,相關規則請詳閱「淡水站展演現場申請方式」。[[[br /]]] *自2023/3/1起,若街頭藝人發生擅自將展演時段提供他人使用、未獲展演許可逕自使用、展演人員與活動內容等與展演許可不符等情況,罰則修訂為1年內累計違反2次,則1年內禁止於本公司場地展演。[[[/strong]]][[[/span]]][[[/p]]] [[[p]]]●時段限制:10:00-21:00(僅限非例假日展演)[[[/p]]] [[[p]]]●街頭藝人類型限制:視覺藝術類、工藝藝術類(不得用火或涉及現場加熱食品或物品)[[[/p]]] [[[p]]]●街頭藝人人數限制:8組[[[/p]]] [[[p]]]●備註:[[[/p]]] [[[ol]]] [[[li]]]街頭藝人使用擴音設施不得違反音量分貝標準,本公司現場管理人員得以下列標準擇一進行量測:[[[/li]]] [[[/ol]]] [[[p]]] [[[/p]]] [[[ol start="1" style="list-style-type: lower-alpha;"]]] [[[li]]]優先採用標準:以距離擴音設施音源水平投影距離3公尺,且聲音感應器應置於離地面或測量樓層之樓板延伸線1.2~1.5公尺間量測,10:00~19:00為77分貝,19:00~21:00為62分貝。[[[/li]]] [[[li]]]背景噪音吵雜時:以距離擴音設施音源水平投影距離10公分,且聲音感應器應置於離地面或測量樓層之樓板延伸線1.2-1.5公尺間量測,10:00-19:00為106.5分貝,19:00-21:00為91.5分貝。[[[/li]]] [[[/ol]]] [[[ol start="2"]]] [[[li]]]街頭藝人展演如有音量過大情形,本公司得請環保單位依據環保署噪音管制標準執行噪音量測,街頭藝人如遭環保單位告發取締,罰款應由街頭藝人自行負責。[[[/li]]] [[[/ol]]] [[[p]]][[[span style="color:#FF0000;"]]]●街頭藝人請詳閱[[[u]]]「臺北捷運公司提供街頭藝人展演空間及使用規範」(詳附件1、2)[[[/u]]],展演當日請務必先至車站詢問處簽到,並於離場前至車站詢問處簽退。[[[/span]]][[[/p]]] [[[p]]]●登記成為街頭藝人或網頁操作相關事宜請洽 台北市文化局/聯絡電話:1999 #3531、3556[[[/p]]] [[[p]]]●場地展演申請相關事宜:[[[/p]]] [[[p]]] 聯絡窗口:淡北段辦公室(位於淡水站)/聯絡電話:02-2621-3390[[[/p]]]
»1號點 (視覺藝術類,工藝藝術類)
(不得用火或涉及現場加熱食品或物品)
4月2024年5月6月
29301(假)
全天
2
全天
3
全天
4(假)
全天
5(假)
全天
6
全天
7
全天
8
全天
9
全天
10
全天
11(假)
全天
12(假)
全天
13
全天
14
全天
15
全天
16
全天
17
全天
18(假)
全天
19(假)
全天
20
全天
21
全天
22
全天
23
全天
24
全天
25(假)
全天
26(假)
全天
27
全天
28
全天
29
全天
30
全天
31
全天
12
3456789
»展演點介紹

臺北市街頭藝人登記及展演申請平台
臺北市街頭藝人登記及展演申請平台 臺北市文化局

本網站依無障礙網頁設計原則建置,網站主要分為二大區塊 :
(1) 上方選單區,定位點位於上選單區塊左側。
(2) 主要內容區,定位點位於內容區塊上方。
.Alt+U(Chrome、IE)、Alt+Shift+U(FireFox):上方選單區,為本網站的主要連結選單。
.Alt+C(Chrome、IE)、Alt+Shift+C(FireFox):主要內容區,呈現各單元網頁內容資訊。

Copyright © 2020 版權所有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地址:11008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
電話:1999#3531、3556,外縣市請撥 02-27208889。 通過AA無障礙網頁檢測